地?然女行已失,不可复嫁他人,此愿若违,含笑自绝!”父母惊谓莺曰:“我 止有一女,所恨未能选择佳婿。若早知,可以商议。今浩既已结婚,为之奈何!” 莺曰:“父母许以儿归浩,则妾自能措置。”父曰:“但愿亲成,一切不问。” 莺曰:“果如是,容妾诉于官府。”遂取纸作状,更服旧妆,径至河南府讼庭之 下。龙图阁待制陈公方据案治事,见一女子执状向前。公停笔问曰:“何事?” 莺莺敛身跪告曰:“妾诚诳妄,上渎高明,有状上呈。”公令左右取状展视云: “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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