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见皆使载舆车,虎贲舁上殿就坐。是后三公有疾,遂以为故事。 初,太祖下令,使平议死刑可宫割者。繇以为“古之肉刑,更历圣人,宜复施行,以代死刑。”议者以为非悦民之道,遂寝。及文帝临飨群臣,诏谓“大理欲复肉刑,此诚圣王之法。公卿当善共议。”议未定,会有军事,复寝。太和中,繇上疏曰:“大魏受命,继踪虞、夏。孝文革法,不合古道。先帝圣德,固天所纵,坟典之业,一以贯之。是以继世,仍发明诏,思复古刑,为一代法。连有军事,遂未施行。陛下远追二祖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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