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褒赞。因使撰百官考课事,昶以为唐虞虽有黜陟之文,而考课之法不垂。周制冢宰之职,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又无校比之制。由此言之,圣主明於任贤,略举黜陟之体,以委达官之长,而总其统纪,故能否可得而知也。其大指如此。 二年,昶奏:“孙权流放良臣,適庶分争,可乘衅而制吴、蜀;白帝、夷陵之间,黔、巫、秭归、房陵皆在江北,民夷与新城郡接,可袭取也。”乃遣新城太守州泰袭巫、秭归、房陵,荆州刺史王基诣夷陵,昶诣江陵,两岸引竹为桥,渡水击之。贼奔南岸,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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