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亦能获得茶叶、丝绸、布匹、呢绒、瓷器等急需日用品的配额。并且各国子民也可自由收支大明国境,其船只亦能自由停靠大明的所有港口,其出口大明的商品,亦享有最惠关税待遇。 并且各国藩王还可以在产生叛乱、王位受到威胁时,求助南洋经略府,经略府会酌情派兵帮忙他们平乱…… 乍一看,似乎权利义务是相对等的,可是落后的南洋各国,能有什么产品出口大明?又有几条商船往来海上?所以事实上,这一系列条约,就是把南洋各国酿成是大明的殖民地、原材料供应地和商品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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