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 我们之间的事不会影响其他家庭,没给社会带来什麽危害,甚至可说保密好的话不会影响家人,我们只是在自己内心深处受到良知遣责。我只是给了她一些她应得的东西,虽然方法是不道德的。如果在轮回中,这样的事要下地狱,那我愿承担一切。第二个理由可以这样推理。 人们之所以认为我们是**,是因为我们是母子关系。这个母子关系是**结论成立的必要原因。也就是母子→发生关系→**後一个命题要成立,前面两个条件必需成立。而我觉得我们母子关系成立的基础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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