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降级、退休进行处置。然而,这样的考察制度,以上官的喜好为主,如不谨、浮躁、才弱等,难免有失偏颇,因而才有这考核新法。” “新法与旧法之异,在于从今往后,无论京察抑或外察, 一律定为三年。京察,按六部及其它各衙门堂官分类出题考核,所出题者应与本衙门职责范围有关,交自内阁审议通过之后,再进行考核。外察者,分吏治、农事、商事三类,具体自抽签而定,譬如被抽到农事的知府,则需进行农事考核。考核未通过者,按降职论处,若降无可降,则立即革职”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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