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夭抬脚,便踩到了一个圆滑的物件,她低头去看,是一只做工jg细的毛笔。 那是由狼毫而制之笔,笔头镶嵌玛瑙,笔身质地光滑,有些jg美的雕文刻镂。 想都不用想,这笔的主人必定是叶连城。也只有身为商人之子的他才能享用如此昂贵的笔。 宋夭认识他也不过两个月光景,他并不在木岩村长大的,而是两月前被他父亲派人送来的,听闻只是让他回老家改改大少爷的脾气。 宋夭连忙附身去拾笔,不料一只宽厚修长的手就这样附在她持笔的手上。 “小宋夭,好有缘呀。”叶连城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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