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一会儿时间,对枪特别有感觉,啥事儿都不整,就喜欢收藏几支枪。 然后他不知不觉的也对枪有了兴趣,我便和他一起研究。两个人的共同语言又多了很多。 他喜欢狙击步枪,我则喜欢微冲,也说不出什么门道,好用就是真的。 我常把他往总部那里拐,背着老大不让他知道的那种。甚至还想整点大的,在我们那做个爱也是极好的选择。 当然,老大不是白当的。可能他是**了一点,弱智了一点,可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很快发现了我把他带来总部的事儿,他就开始训我。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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