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防御和进攻。 前者,一个公司明出来一种东西后,为了防止其他个人和公司,将来提出什么不合理的要求,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以避免被告侵权。 这个目的是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也算是最朴素、最单纯的一种。 后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一个公司申请一些以后可能有用,但自己未必会用到的专利,好找机会去告别人侵权,即所谓的进攻目的。 IBm所拥有的众多专利当中,很大一部分就属于进攻一类。它还为此养了一支规模可观的知识产权律师队伍,专门去告那些可能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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