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我是xx年x月x日出生住在xxxxxxxx身分证号码xx xxxx」 法官「请检察官陈陈叙起诉要旨」 检察官「庭上被告李婷娟于民国98年5月5日时左右太xx站行驶中 的火车内基于犯罪犯意拒绝被害人张大胖请求闻内裤抚摸身体要求口交 乳交性交和各种性行为」 检察官「导致被害人无法及时发洩性慾并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触法刑法 第666条帮助发洩性慾罪」 直播间的观众们听到这法律刷起了大量的6666天啊这是啥反人类的 法律实在太代感了。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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