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回报”——仅仅“赔偿运河公司为挖掘自多美拉河谷至运河地区那段水渠所花的费用”,是远远不够滴。 于是,谈判卡住了。 伊斯梅尔无奈,恳请法皇拿破仑三世出面“仲裁”。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运河公司由法国人掌控,你和运河公司打官司,居然请法国皇帝来“仲裁”? 只能说,彼时,拿破仑三世各种光环加身,伊斯梅尔这种“小地方”的领导人,对皇帝陛下,还是十分迷信的。 一八六四年三月,拿破仑三世组成“调解委员会”,经过一番装模作样的“调查”,作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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