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礼始于周,成于秦汉,记于《礼记》。自汉后天下动荡,实际六礼不存。到唐朝再次确定男女合婚要六礼,并作为法律在《唐律》中规定下来。 宋朝没有自己的律,名义上用的还是《唐律》,只是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司法解释。有的律条废掉了,有的改变了,就是《宋刑统》。《唐律》中规定的六礼,在宋朝除了皇室严格遵循,民间大多简化,就连徐平这个宰相也不按六礼一步一步来。 这是徐平一直的主张,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礼,要引导民间形成合适的。而不要泥古不化,强把古礼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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