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家里本来不赞成。这回子范回来总该可以多赚两个钱了,可以搬出去住。不然出去住小家似的分租两间房,一样跟人合住,倒不跟自己人住,也说不过去。 底下几个孩子总算争气,虽然远隔重洋,也还没什么不放心的——不放心又怎样?就连苑梅,女婿不也出洋了?他们父亲在香港做生意也蚀本,倒是按月寄家用来,没短过她的。 经常通信,互相称“二哥”,“四妹”,是照各人家里的排行,也还大方。她自称“妹”,小字侧立一边。信上提起家产以及银钱来往的事,有些话需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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