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受不了齐阳一直纠缠自己的哥哥,忍无可忍的我将他约出来痛下杀手。这是检方赋予我的杀人动机。 我那时候已经年满十六岁,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就算最后求得谅解书,但在一级杀人重罪下,我仍被判处十年刑期。 十年间,盛珉鸥一次也没来看过我,无论我写多少信给他,他亦从来没有回过我。 悲惨的可怜虫,死乞白赖的癞皮狗,一厢情愿的蠢货。直到今天以前,这些标签我一概全收,因为我的确如此。 我妈死的那天,我与盛珉鸥发生争执,我问他当年是不是故意引我去找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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