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所以他没有责任,假如他叫来一个人,吴老板付了他额外的费用,这个事,他也该承担责任。至于为什么不去找屋主,是因为屋主将整个建房的工程都承包给了吴老板,屋主也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冤有头债有主,我们搞法律的,都是有据可循,只找直接责任人,不牵连无辜。去法院,也是一样的判法。” 这些话,从身为“律师”的曹骏嘴里说出来,要比郭桥说出来有力得多。 吴老板双手捧住脑袋:“五万块,一分也没得少了?” 郭桥摇头:“没有了。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上法院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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