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儿!” 刘老头一把按住她,“你添什么乱!”转脸看向叶昌,“这位律师先生,我说的都是事实。” 叶昌站起来又扶了扶眼镜,慢条斯理地解释,“大概跟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的人不太懂。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您没有结婚证,也没有补办,就是解除关系。所以,这位女士,您确实走错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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