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真的很明白「赃车」到底是什么,只知道他把车子开往深山停好,再走路下山想办法回到住处,约翰就会难得的给他一些好脸色看,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吃到一顿好的,或喝到几口「啤酒」。 五天以后,男孩再次回到了约翰和莎宾娜的住处。 他的身体比原来乾净了一些,双脚的烫伤也好了许多,身上还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外套,那是他从车上找到的,尺码正合。但男孩并没有笨到给那两人看到自己过得还不错的样子,他并不想平白再挨一顿打,他悄声无息地进了门,放好雨伞和枕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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