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算过分吧? 他们的工作时间完全相反。徐濛朝九晚六,而高宇彬昼伏夜出。但刚入职的几天,高宇彬还是坚持送她。这个点他刚从会所回来,一身行头还开奔驰,十分打眼。徐濛知道高宇彬费心经营,不是夜店那么简单。这种地方往往别有洞天,亦是各界名流私下谈事消遣的好去处。他作为老板,自然要风风光光,配得上招牌。徐濛理解他的工作,但见他强打精,又觉得疲劳驾驶容易出事故,死活不肯再让他送,非要自己挤地铁。二人僵持不下,最后高宇彬好说歹说借了徐濛一辆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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