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讧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刘德桦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他一千五百万港币的酬金。 公司另一位股东麦绍堂反告追讨刘德桦一亿五千万港币的违约赔偿,并申请禁止刘德桦的所有演出活动。 甚至扬言封杀刘德桦的演艺事业。 这场官司闹得沸沸扬扬。 林子轩一方面表示支持刘德桦,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续集的拍摄,另一方面他想和刘德桦当面谈谈。 天幕散伙已成定局,这是好梦公司介入的机会。 他愿意投资,和刘德桦合作成立一家影视公司,作为好梦在香江的据点。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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