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也给你哥看看我眼光好不好,他还老嫌弃我的审美来着,我一个学设计的审美怎么会差!”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高兴的样子,好像人生中没有一点点的阴霾,一点点的悲哀。 任缓的眼睛看着试衣镜里揽着自己肩膀的秦彦之,比她高一点,没有她白,比起自己像个陶瓷娃娃般的乖巧沉静,秦彦之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弗朗西斯的玫瑰,热烈得燃烧着周围的一切。 而自己眼睛里沉淀着的阴郁,令她自己都觉得过于潮湿不堪。 任迟,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玫瑰吧。 他们到的时候,任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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