惕的心。 再说,他已经是一个最强收容物的宿主了,那就是生命球。 蓝牧点燃赵宇的尸体后,所有的分身都四散飞走,但是他本人却看向远处的荒野。 他的视野越过了便利店的小楼,精神力锁定了一个正在疯狂逃跑的混血青年。 蓝牧早就发现他了,只是一直懒得管他。 “倒是很精明,跑得还挺快” 蓝牧没有亲自去追,对于一个普通人,他还不至于一路追杀什么的。 这个人之前躲过了赵宇的追杀还不走,躲在这里偷看,那蓝牧就不能留他了。 如果他现在不跑,反而跑过来请求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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