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的手信变成了接近走私的违法行为,这个道理倒是很简单,国家在这些进入国内的货物上有进口关税嘛,私自带个一两件还只是私人用品,一两箱就违法偷税了,但如果分成几十个人带进来呢? 再如果觉得几十个人做这事只是为了带点口红香水,成本太高,但这几十个人身上每一件物品都是避税的呢? 每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台手机还有别的什么,每人林林种种一大箱,也是几十件啊,可就不会那么醒目的被查到。 显然香港一带已经有了这样的产业,专门用各种化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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