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连子女都得扣上不孝的帽子! 再则,说句不好听的,许多老年人都是高危群体,看护的级别,比孕妇还要严谨得多,没事还好,万一在养老院出个什么头疼脑热、跌倒磕伤,那么养老院的责任就大发了,再如果出了人命……呵呵,甭管有没有责任,负责人都得先把赔偿金给筹集起来。 宋世诚就听过一个案例,一个老人家养育了两子两女,到最后却没有一个愿意和老人同住,结果被送去了养老院,一开始还好,后面子女们却由于分摊赡养费而起了矛盾,都没再去探望,连养老院的费用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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