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父女重聚 陶卫东强奸(未遂)刚满11岁的幼女,因情节极其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10 年,押送至西北一监狱服刑。 因在狱中表现较好,1986年6月,陶卫东被提前释放。在狱门外,他想了很 久,是否该回到南林,与杨楠、王娉团聚?但8年多来,没有一个家人探望过他, 他很伤感。当然,他也清楚自己的兽行太令她们寒心,自己完全是咎由自取。此 时的他矛盾得很,不知自己的归宿应在何处。 他沿着监狱前的大路信步走着,傍晚时分才走到一个叫云山的小镇。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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