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化。 本朝赋税制度承袭唐的两税制,以贫富为差,以人丁及财产多寡来评定税额,然后以钱折算,以货币定税率,也就是由实物税转为货币税,但因为受制于货币的不统一和其它各种原因,本朝征缴赋 税时,仍旧以实物折‘交’缴纳,称之为“税税计钱,折钱纳物”。 长孙康宁认为,因为土地兼并严重,战争又让百姓的赋役加重,造成大量耕农逃亡,朝廷实际上已经是失去了对土地和人口的控制。这种情况下,现今朝廷赋税改革的原则是“均平赋役征收、减轻百姓负担”,但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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