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熊小时并不觉得慌张,她已经确实的拿到了一个证据,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证据,但也是个很有用的突破口。 本来,刑侦局提交的证据主要就是刘恬臻的自首供词,现在,那份供词的真实性出现了问题,他们要怎么将逻辑连贯起来呢? 原来的肇事时间可是根据刘恬臻打给何巍朋“求助”电话的时间确定的,现在有证据证明,2点47分她才刚到后山,显然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因为肇事而求救打电话。 反而,2点47分,刘恬臻刚到后山,为什么立马就要给何巍朋打电话? 她不是开车,而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