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廖菊蓉个别,不但贪财,还好杀人,且要斩尽杀绝,童叟不留。 用她的话说就是:不留后患,避免未来子孙报仇,遗祸无穷。 她曾在一次抢劫中连烧五间农舍,造成九尸十命的惨案。 又曾在一日之内拦路抢劫十八起,杀人五十四具之多。 也曾在抢劫一大户人家时,不但将财帛掠夺一空,还将宅中男女老少、丫鬟仆佣三十余口全部杀戮、不留活口。 ——如此大案、要案不下数十起,真是罄竹难书啊!一件件、一桩桩,从她口中说出,竟轻描淡写,却听得人们触目惊心、魂飞魄散,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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