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是这么的好看的,那个时候他是用四脚走路的,现在的他已经重新用双脚行走了。 他站立起来的身高达一百九十多公分,也许因为那三年与狼生活,即使经过这两年多的安静,他的身体仍然强壮如斯,他不曾看过自己的脸庞,可她说他很好看,那他应该是很好看的。因为女主人,不会随随便便地就对她的男性奴隶说出“好看”这个词的。 她接下来说的第二句话就是:我给你一个名字,你从此叫史加达,是我的奴隶,凡我命令,都得听从,也即是说,你是我养的一条公狗,得永远忠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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