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盛光则戴上了他那副黑框眼镜,淡淡惨笑:“一个被你指责‘连郑毅脚趾头都比不上’的人。” ==== 作者有话说: 邹盛光在前文有出现过∠(?」∠)_有留心的宝宝可能会猜到,他的身份下章会揭晓。 关于离婚后这六年,苏秀要不要给二哥守身这件事。我觉得,以她的性格是做不到的。 在婚内秀秀都没给二哥守身,没道理离婚了反而给二哥守身了啊,这不合逻辑,也不符合苏秀的行为准则。 如果她有要给二哥守身的念头,就不会跟二哥离婚了∠(?」∠)_ 咱秀秀不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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