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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