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景就咬牙切齿后悔的不行。书书说的没错,喝酒伤身,喝醉酒误事。 那天喝的迷迷糊糊的,姓周的找他借钱,他一时没想起来是谁,看穿着军装,想着是战友,也没犹豫便借了,毕竟平日里这种事也不少。 正好那天参加婚礼,简书给了他十块钱,买了些礼物还剩下五块钱,便都掏给他了。等到酒醒了才反应过来是谁,但钱已经给出去了,也要不回来了。 因着知道简书对这一家子的厌恶,他也没敢跟她说,打算自己去找人要回来,然后再告诉她,到时候顶多骂他一顿,不会跟着生气。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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