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目前的这些证据,有了一些新的看法。 首先,尸检报告过于粗略。 乔伊女爵士的前额与后脑有多处击打伤,没有具体描述伤口。双臂有淤青,怀疑是拖拽留下的痕迹,然后剩下的就都是“某某部位无发现伤痕”了。 在索德曼各个警局的法医,虽然都是兼职的,但因为他们都是各大医学院的教授,每一次解剖尸体寻找死因,对于他们很多人来说,也都是一次课题研究,大多都很认真。甚至有些法医已经产生了未来真正法医的观念,尸检更是严格。 奥尔还是第一次在索德曼看到这么粗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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