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的大事,因此在发起要约收购之前,祯河要委托专业的律师顾问与财务顾问,对珩星集团做一番详细秘密的评估和调查。 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并购项目初期只有董事会知情,池绪也是不知道的。 理论上,裴谨修也不应该知道。 可他毕竟有个系统,而且裴谨修曾要求过系统,要将祯河的一切动向第一时间告知于他。 并购项目稍有差池就会被利欲熏心之人拿来内幕交易赚取差价,轻则付出高昂的代价完成收购,重则整个项目付之东流。 裴谨修首先得确保祯河找到的财务顾问和律师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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