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道。 “嗯,这案子判的确实有问题。 正常情况下,村主任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准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无法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但是本案中,您父亲徐启国管理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属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的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 说的直白一点,您父亲虽然不是公务员,但是他是在协助人民政府行使职责,所以他干的事是公务人员干的事,所以您父亲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方轶解释道。 “那……按照您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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