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作为投资者以十万美元的投资占据公司0%的股份,马克是项目的核心,用他现在的技术入股,占了公司35%的股份,而小胖子吉米占了最后5%的股份。 按理说,吉米的股份给不给是无所谓的,至少在马克看来没必要给吉米,哪怕他是吉米的表哥。不过张浩的思维是东方人的思维,吉米是自己的朋友,而且他能认识马克并且展开合作,吉米在其中的作用无法替代。 何况吉米在计算机上的水平也很不错,既然大家在一起合作,直接把吉米排除在股东之外不太合适,所以张浩建议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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