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别人的儿媳妇是不是?” 祝三叫了一声“娘”,才让张仙姑住了口。 郑熹让祝三陈述原委,祝三捧了那张契书,道:“干娘儿子没了,拿儿媳妇招我做女婿的,契书在这里,写得明明白白。” 说是契书,也就是婚书了,因后来有于平帮忙,文书做得毫无破绽。按乡间惯例,这是可以的。当时斧头架在脖子上,四阿翁还当了回“证婚人”,他自己签字画押的。 郑熹没看别的,一眼看到证婚人是朱四,险些笑出声来。吩咐人去送帖子给府衙,要把这案子还给府衙去审。金良一亲自送帖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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