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也不纯,还不是一样沾他的光,吃喝玩乐?到了高中时,我遇到了金雅,我疯狂的追求她,可她却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他的男友,但那时于剑整天嫂子嫂子的喊个不停,还在金雅面前说我的好话撮合我们,不过很显然我这个当时除了有点胆头和拳头的屌丝注定连人家的手都没摸过。 当时我就发誓说,一定要肏她,哪怕她嫁了人也得肏她一次!不知天高地厚,又为了在于剑面前显示我的牛逼吹嘘的豪言壮语居然,居然被于剑记住了?我拍了拍于剑的肩膀道:「胖子,哥哥谢谢你了,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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