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县尉认得那夫妇?”张越问道。 “然!”胡建答道:“四个月前,下官审过他们的案子” “也是一对可怜人”胡建平直的叙述着:“那丈夫是南城的王大郎,妇人是其妻子” “彼时,南城的商贾王氏状告这夫妇欠其子钱本金五千钱,利息三万钱,请下官罚其夫妇子嗣,充为其奴婢” “那县尉是怎么判的?”对于民事诉讼,张越一直是不管的。 当然,会定期调阅县尉衙门的卷宗,进行审议。 不过,像这样的小案子,只要没有后续的再诉,一般情况下,连进档案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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