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狗。 小丽喜欢周传雄,电脑里都是他的歌。听得多了,我多少也会唱一点。 每当我跟着曲子唱时,小丽就一脸谄媚的趴在我膝盖前仰望我。我被弄得不好意思,小丽就假装去收拾家务,耳朵竖得尖尖的。 她最喜欢的是《青花》。“小祥你看,这歌词写的多好啊!” “哪句?” “从头到尾呀!” “笨,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什么意思?” “说你最喜欢的。” 小丽从来不会思考反抗我的命令,于是皱着眉头,忍痛割爱的哼着曲, 一句一句找精华。 “找到了!”她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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