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很随意,也不关门,那时候我哪里会想着偷看;现在不一样了,我会尽可能地注视,甚至让她发现我的一点目光(也不能太猖狂),她也不多说,最多走开一点或者掩上 一点门遮挡。 又例如,她洗完澡裸体探出身来拿门外椅子的衣服,我经常“恰好”路过冲凉房前的走廊,或者直接经过冲凉房门口进杂物间假装拿某样东西,如果我看得太明显,她大不了瞪我一眼还能怎样。 此种行为让伦理边界逐渐模糊,谓之“温水煮青蛙。”当然,更过分的就是前文那些了。 如前文记载,我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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