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论』,也就是b君在法律上会被评价为『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的共同正犯,但马上跳到31条第二项『无特定关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君母亲毕竟不是b君的直系血亲尊亲属,所以最后b君只会被科以普通杀人罪的刑罚,又因为27年台上字第1338号判例,『罪刑不可分』,绕到最后b君还是只成立普通杀人罪,相较于君是较轻之刑。 反过来说,如果君和朋友b君共谋在君刚生产后杀害甫出生的婴儿,君因为有『生母』的身分,可以获得较轻之刑,但b君就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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