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像是回忆着什么,“根据《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如果乙倒地后已失去反抗能力,侵害行为停止,甲再补刀就超出了防卫必要限度,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但如果乙倒地后仍有危险性,比如试图起身或掏出其他武器,甲的补刀可能仍属正当防卫。因为我们不能要求甲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这里的危险性,不仅要结合客观情况,还要结合甲的主观心理。” 她一边说,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拿起我放在桌上的笔,由于手铐的锁链太短,她的左手只能搭在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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